离婚办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玉环律师事务所
2025-04-22
离婚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1.自愿离婚情况: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另外,如果有房产或其他财产,也可以自愿约定财产分割方式,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书面内容。2.协商不成情况: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意见不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据(如家书、证人证言等)。3.法院受理与调解: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将作出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调解书生效。若调解不成,法院将进入审理程序。4.开庭审理与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事实和证据,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公正裁决。最后,法院将作出离婚判决书,判决生效后即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5.执行阶段:如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商一致,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署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包含财产分割约定、子女抚养约定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并交验身份证件、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协商一致,男女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分割方式、子女抚养问题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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