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场拆迁的补偿问题
玉环律师事务所
2025-06-17
在四川商场拆迁中,补偿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被拆迁单位或个人的合法建筑应当依据评估价格补偿,且不动产税、契税等费用由拆迁单位承担。拆迁过程中,应签订协议并办理登记手续。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补偿标准需依据评估结果,并考虑搬迁损失和临时安置费用。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被拆迁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建筑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测量验算,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第十九条规定,‘对被拆迁单位或者个人的正当权益,除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外,还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指出,‘不动产征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平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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